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 [ 2011-5-1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部署。地方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与纪检机关配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现就落实工作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及时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学习,并组织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1),并填写回执寄回当地组织部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回执参考样稿见附件2)。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3)。 各地在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和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细化纪律要求,严加防范,重点整治。 要把纪律学习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将汇编部分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各级组织部门要将警示材料与《通知》一并印发有关人员。 二、开展换届工作督查。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011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中央组织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区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中央组织部将会同中央纪委向各省区市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各省区市要发挥巡视对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项巡视。中央巡视组在对有关省区市进行巡视或者巡视回访时,将把换届风气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三、搞好换届关键环节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调查问卷参考样表见附件4)。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 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公示通知参考样稿见附件5)。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测评表参考样表见附件6),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省区市的换届风气测评表,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派出的督导组负责回收统计。 四、严格执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对换届中职务变动的市县党委书记,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要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不予提拔使用。拟提拔使用市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中央组织部派出的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省区市派出的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平职交流、退休的市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中央组织部对接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将实行立项督查,有关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和查处情况,中央组织部将每月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通报。 六、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信息沟通工作。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向中央组织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七、强化严肃换届纪律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搞好换届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关键举措。要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既抓好本级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的实施,又加强对下级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要加强考核,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按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中央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地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0年12月12日---------------------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 [ 2011-5-1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纪律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 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把“5个严禁、1 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加强警示教育。要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要充分发挥其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 三、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要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 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换届工作过程中,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 四、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建立“l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运用“1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各级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密组织,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既要加强对本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又要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起责任、层层狠抓落实。 要强化换届风气考核。在换届选举期间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时,要分别请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在严肃换届纪律上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 2011-5-12 ]各乡镇场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道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群众创先争优活力,生动展示优秀共产党员的时代风采,全省共确定了116名“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候选人(其中永州市6人),并在红网、湖南在线、红星网、湖南领导人才网等主要媒体公布先进事迹,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按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从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为“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时间。从即日起,公众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专题网页进行网络投票,也可以编辑候选人编号发送到特定端口号进行手机短信投票(中国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8688368,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用户发送至106266668881)。2012年6月初,还将启动报刊投票平台。2012年6月底,省委将以网络、短信、报纸总得票情况为重要依据,并组织考察核实,确定一批“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授予荣誉称号。 为组织开展好“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社会公众投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对群众推选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要采取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集中采访、编写“创先争优群英谱”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展示先进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道县县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 ---------------------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 [ 2011-5-12 ]各乡镇场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道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群众创先争优活力,生动展示优秀共产党员的时代风采,全省共确定了116名“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候选人(其中永州市6人),并在红网、湖南在线、红星网、湖南领导人才网等主要媒体公布先进事迹,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按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从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为“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时间。从即日起,公众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专题网页进行网络投票,也可以编辑候选人编号发送到特定端口号进行手机短信投票(中国移动用户发送至10658688368,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用户发送至106266668881)。2012年6月初,还将启动报刊投票平台。2012年6月底,省委将以网络、短信、报纸总得票情况为重要依据,并组织考察核实,确定一批“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授予荣誉称号。 为组织开展好“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社会公众投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对群众推选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要采取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集中采访、编写“创先争优群英谱”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展示先进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道县县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 ---------------------道县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 2010-10-12 ]道县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笔试定于10月17日举行(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详情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10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后果自负。 道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 ---------------------桃江县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2010-8-12 ]《桃江县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已在《湖南日报》、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益阳和桃江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发布,请大家查阅。---------------------道县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10-7-22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道县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同时缓解部分家庭子女就业压力,根据各单位呈报的用人计划,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县委常委会决定,面向全县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职位36个,人数55名,详情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和方法 1、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具体以职位要求为准)。 2、年龄:大专、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户籍:除个别紧缺专业户籍不限外,原则上要求2008年12月底以前属道县户籍(含读大学时从道县转出去的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4、报名时间:2010年8月1日-5日。 5、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楼二楼)。 6、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由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相关网站下载表格),现场数码照相。 7、考务费:报名考务费300元(不含体检费),数码照相费20元。(两项费用均已由物价部门核准)。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统一考试。全县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①笔试。各职位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即可开考。②面试。按照拟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某个职位人数不到3人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评委全部从外地聘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单位全程监督。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①预聘:按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成绩占30%、申论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拟定聘用人选。预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预聘名单。 ②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③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因违纪行为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因户籍问题而被户籍管理部门否定的。 ④审档:对拟确定聘用人选的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⑤体检、审查、审档全部合格后,对预聘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七天后无问题的,报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加分条件 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按60%折算后加15分;②“211工程”重点大学的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按60%折算后加10分。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道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5237905 联系人:尹女士:13100229353 唐先生:15874616663 黎先生:15874629855 道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 ---------------------道县“工作村为主”模范村(社区)及参评优秀支书、主任名单公示 [ 2010-2-23 ]www.dxdj.hnyz.cn/cwz---------------------道县2009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成绩公告 [ 2009-9-19 ]道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在县委组织部一楼大厅,欢迎各位考生前往查看。 道县人才招聘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 ---------------------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2009-9-11 ]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和名额是: 1、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1名(高配副科级); 2、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1名(高配副科级); 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1名(副科级)。 二、报名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科级干部。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方可报考。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任副科级一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未转正干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⑤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计算年龄、职级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09年9月11日为界线。 四、各职位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表一: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五、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通过道州电视台、道州党建网(www.dxdj.hnyz.cn)、道县政府网(www.dx.gov.cn)等媒体、网络发布公选公告,公布公选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广泛宣传公开选拔工作。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党政群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一次动员会,认真学习关于公开选拔工作的文件,动员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踊跃报名,大胆应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道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委)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在《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复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允许其他职位的报名者改报该职位,如还达不到开考人数的,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表等材料在道州党建网(http://www.dxdj.hnyz.cn)、道县政府网(http://www.dx.gov.cn)下载或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领取。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6K纸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和其他有关事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9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46 -5237905,尹女士:6531060,唐先生:15874616663)。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参选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分别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命题;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50%、专业科目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时间定于9月2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职位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在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通过现场提问等形式,综合考察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试者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拟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 (六)实践考察 对各职位的前5名考察对象同时考察试用一个月,在实践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分。 (七)研究决定 县委常委会议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八)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九)任用 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相应工作。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附表一:《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附表二:《道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道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4日 ---------------------关于道县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的补充公告 [ 2009-7-31 ]关于道县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的补充公告 2009年道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报名工作已于2009年7月30日结束,因一些我县急需专业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够,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共同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适当放宽报名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紧缺专业及报名条件: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报名条件 海关报关 1 全日制大专以上 新闻或中文 5 全日制大专以上 财务管理、财会 4 全日制大专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 4 全日制大专以上 烟草 1 全日制大专以上 工程造价 4 全日制大专以上 建筑工程 3 全日制大专以上 经济管理 2 全日制大专以上 法学 2 全日制三本以上 原定于7月25日—30日报名时间延长到8月4日截止,除以上紧缺专业放宽条件以外,其他招聘条件维持不变。 道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7月31日 ---------------------关于道县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的公 告 [ 2009-7-24 ]关于道县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的公 告 为了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缓解部分家庭子女就业压力,根据各单位呈报的用人计划,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共同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特面向全县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人数见附表。根据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学历: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要求系通过普通高考国家计划录取的毕业生)。 2、毕业年限:本科毕业生限2006、2007、2008、2009届;硕士、博士毕业生不限届次。 3、专业:要求专业对口。 4、年龄: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生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 5、户籍:湖南省道县(个别紧缺专业若无本地毕业生报名,可接受外地毕业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道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办公电话:0746-5237905;联系人尹女士:6531060;唐先生:15874616663)。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25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录用原则 本着择优、公平的原则确定录用人选。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具体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道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7月23日 附表: 道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计划表 招聘专业 招聘 人数 备注 商务英语 1 企业管理 1 海关报关 1 劳动人事管理 2 临床 1 新闻或中文 4 安全工程 1 无线电 1 公路桥梁 1 给排水 1 财务管理、财会 4 经济管理 1 水利水电工程 4 电气管理 1 烟草 1 统计 2 计算机 2 环境监测 1 地质矿产管理 1 动植物检测 1 水产或渔政 1 应用数学 1 工程造价 4 建筑工程、外观艺术设计、 4 房地产估价 1 需具有评估师职称 植物保护 1 食品与科学 1 林学 2 体育 1 农机化 1 价格学 1 总计 50 ---------------------湖南省道县2009年公开招考卫生技术人才和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工作简章 [ 2009-5-15 ]为了加强卫生技术力量,发展壮大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经县人才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卫生人才,一是面向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招聘考试,二是面向本系统已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转正入编考试,择优录用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医疗单位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县委人才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和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人才招考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考名额 1、本次共招考转正入编卫技人员5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6人(包括临床医生8名、麻醉1名、影像1名、护理4名、检验1名、药剂1名);县中医院9人(包括中医医疗6名、护理2名、检验1名);乡镇卫生院30名(包括医疗专业20名、护理6名、检验2名、药剂2名)。 2、本次共招聘卫技、财务人员65人,其中:县人民医院25人(包括临床10名、麻醉1名、口腔1名、病检1名、护理10名、检验1名、药剂1名);县中医院15人(包括中医医疗6名、临床1名、护理8名);乡镇卫生院25人(包括临床医疗7名、影像2名、护理8名、检验2名、药剂1名、会计5名)。 三、报考条件 (一)转正入编报考条件 1、2008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 2、经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具备相应专业学历(临床医生在县级医院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须具备大专学历、护士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它医技人员在县级医院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生在县级医院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乡镇卫生院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其它医技人员须取得本专业相应执业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5月31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可以放宽5周岁,即1964年5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县级医院临床医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预防、保健医生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护士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级医院其它医技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其它医技人员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招考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财会专业学历。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限27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限2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中专毕业生限23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已经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5周岁。 3、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 四、招考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时间地点: 符合招录、招聘选拔条件范围的人员于2009年5月18日至22日工作时间到县人事局报名。 2、提交材料: (1)转正入编考试者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今年已通过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证明); (2)大中专毕业生招聘考试者须提供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今年已通过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数码摄像。 3、报名考试费:每人3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县人才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命题阅卷。 1、理论考试:共80分(医技类包括医学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40分;财会类考财会专业知识80分)。笔试成绩按专业分类排队,按实际录取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 2、面试:共20分(主要考核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理论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分; 面试时间:招聘人员为2009年6月28日上午9:00分,转正入编人员为2009年6月29日上午9:00分。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于2009年6月26日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四)预录公榜 2009年6月28日上午8时在县人事局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张榜公布。 (五)录用 (1)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2)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因违法行为受到治安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因违纪行为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3)预录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后,将名单呈报县委人才招考领导小组批准,然后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 五、优待条件 参加大中专毕业生招聘考试者,已取得岗位所需执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六、其它事项 1、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被初录后,须在2009年7月底以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2、县直医疗单位的聘用人员可以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转正入编考试;县直医疗单位借用的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不准参加县直医疗单位转正入编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县直医疗单位的转正入编报考。 3、乡镇卫生院转正入编及招聘考试为定向报考,定向录取。 4、考生对本简章理解有分歧时,以县卫生局解释为准。咨询:汤女士:13762996188 赵先生:13974668825 县卫生局人事股:5234248。 道县卫生人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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